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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日期:2022-08-27 01:29: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龙汇之窗网    浏览:53    
核心提示:8月26日上午9时,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5时40分许,受害者父母李胜夫妇及其代理律师杨柱律师...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8月26日上午9时,“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5时40分许,受害者父母李胜夫妇及其代理律师杨柱律师相继从法院走出。李胜透露,此次二审的情况与他预想的基本一致,法院当庭未宣判,将择期宣判。此外,李胜还向记者透露,被告人洪峤的父亲到庭并全程旁听了二审庭审。

据天目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7月7日上午,“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害人李某月父母到庭听取判决结果。西双版纳中院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7月25日,“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等3人提出上诉,其中洪峤提出的是无罪上诉;张晨光、曹泽青两人则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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