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9时,“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5时40分许,受害者父母李胜夫妇及其代理律师杨柱律师相继从法院走出。李胜透露,此次二审的情况与他预想的基本一致,法院当庭未宣判,将择期宣判。此外,李胜还向记者透露,被告人洪峤的父亲到庭并全程旁听了二审庭审。
据天目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7月7日上午,“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害人李某月父母到庭听取判决结果。西双版纳中院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7月25日,“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等3人提出上诉,其中洪峤提出的是无罪上诉;张晨光、曹泽青两人则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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